为更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不道德,甘肃省兰州市拒绝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需严苛按照备案价格及有关规定,对新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一价清”制度。兰州市住房确保和房产管理局讲解,为创建和确保公开发表、公正、半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近日兰州市印发的《关于更进一步规范兰州市新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不道德的通报》中明确提出,2017年4月24日以后备案的新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必需严格执行“一价清”制度。除修理基金外,供水、供电、供气、暖气、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他归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设施建设费用,皆包括在房屋价格中,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不得向购房人自行缴纳费用。
兰州市物价局回应,在兰州市继续执行新房价格备案制度的过程中,有个别房地产企业不存在不规范不道德,《通报》印发后,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的组织积极开展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专项检查,对未实施“一价清”制度的企业和单位,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涉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展开约谈、规劝、责令限期排查;对不肯排查的房地产企业及涉及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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